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《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》
国质检特[2014]26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进一步规范电梯安装、改造、修理、维保等行为,总局对《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(试行)》(国质检锅[2003]251号)附件5《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》进行了修订。现印发你们,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。2014年7月1日之后办理电梯安装、改造和修理告知的,应当符合修订后的《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》。
执行中如遇问题,请及时报总局特种设备局。
国家质检总局
二○一四年五月十二日